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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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发包人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承包人信息:同样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地址、联系方式等,以确认勘察单位具备合法资质。工程勘察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明确勘察工程的具体名称。

总结: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三类,每类合同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法律依据,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明确界定。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勘察过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费用与时间表:规定勘察工作的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勘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勘察内容与要求:对拟建工程的地质、水文、地貌等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的具体要求。

【答案】:B,E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勘察的内容和合同当事人。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是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签订的,为了进行工程勘察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确保了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勘察合同内容包括勘察任务、范围、深度、进度和费用等。

最高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一般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而是依据合同约定或一般管辖原则(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具体分析如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特点与专属管辖的冲突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核心在于纠纷与不动产的“直接物理关联性”,例如土地权属争议、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纠纷等。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原则上不适用专属管辖,但江苏省内按其高院规定适用专属管辖,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应按一般合同纠纷确定管辖。

3、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合同纠纷不能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而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分类方式及具体类型如下:按工作性质划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发包人与勘察人针对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达成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涉及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进行勘察,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基础资料。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此类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整体或局部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功能、安全、美观等方面的要求。

勘察合同:用于约定对建设工程地点进行地质、水文等勘察工作的合同。设计合同:用于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工作的合同,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等。施工合同:用于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工作的合同,包括土建、安装等施工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标准: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这种合同主要关注于对建设地点的地质、地形等自然条件进行详细的勘察,为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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